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法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
股权监管贯穿于以下环节:
投资设立保险公司;
变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保险公司股权;
保险公司上市;
保险公司合并、分立;
保险公司治理;
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或者破产清算。
股权监管贯穿于以下环节:
投资设立保险公司;
变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保险公司股权;
保险公司上市;
保险公司合并、分立;
保险公司治理;
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或者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