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