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保险资金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八十四条 第五章 保险资金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 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