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保险资金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八十条 第五章 保险资金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第八十条 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限于: 银行存款; 买卖政府债券; 买卖金融债券; 买卖企业债券; 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式、具体品种的比例以及认定的最低评级,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