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章 职责、义务和保障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职责、义务和保障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