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募集人应当在招募说明书的募集条款中明确约定:
募集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
募集人在无法按时支付利息或者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募集人实施破产清偿;
募集人依法进入破产偿债程序后,次级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所有非次级债务之后。
募集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
募集人在无法按时支付利息或者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募集人实施破产清偿;
募集人依法进入破产偿债程序后,次级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所有非次级债务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