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以下简称“次级债”)的募集、管理、还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