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八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系统由保监会统筹组织开发,中国保信负责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六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