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