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及其所属非保险子公司实际,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督导,推动保险公司完善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