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是指保险公司对其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不属于保险类企业的境内、外公司,不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