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试行)(2005年) 三、 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试行)(2005年) 三、 三、 开业申请材料 保险公司申请开业,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 开业申请书; (二)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 公司章程; (四) 股东名称及其所持股份比例,资信良好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五) 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上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 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拟任精算师的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拟任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拟任统计责任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七) 公司部门设置及人员基本构成情况; (八)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等; (九)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十) 公司3年经营规划、再保险计划和拟经营保险险种的计划书; (十一) 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二)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