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公司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完整、真实、准确地记录、报告大病保险业务经营情况。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