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暂定为3年。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风险调节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