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大病保险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预期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不得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