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完整准确记录并及时更新被保险人信息,信息应包括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联系方式等,并与当地基本医保对参保人的信息要求保持一致。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