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3〕19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16〕86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 第六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