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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2005年) 二、

二、 适用范围

各保险公司分公司(不含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以及营销服务部设立时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由验收单位参照本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