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养老年金保险业务 第二节 经营管理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养老年金保险业务 第二节 经营管理 第三十条 团体养老年金保险的投保人退保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其提供已通知被保险人退保事宜的有效证明,并以银行转帐方式将退保金退至投保人单位帐户。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