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谨慎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规性发表意见。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提供意见,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