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或公开披露偿付能力信息的,以及报送和披露虚假偿付能力信息的,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