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2021年) 第七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202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相互保险组织适用本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于2021年12月30日第一次发布,施行日期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