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2021年) 第四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202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融资性信用保证险最低资本 第三十四条 融资性信用保证险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用保证险。保险公司承保上述风险,不受限于特定的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 第三十五条 融资性信用保证险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采用综合因子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第三十六条 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中的所有贷款类型,根据公司与行业滚动12个月的净保费增速相对值,C融资性信用保证险-公司[(公司最近12个月融资性信用保证险自留保费-公司最… 第三十七条 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中的所有贷款类型,根据个人类贷款中单笔业务放款本金小于20万元的业务的再保后贷款余额合计和非个人类贷款中单笔业务放款本金小于100万元的业务… 第三十八条 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中的所有贷款类型,根据前十大交易对手集中度P集中度,设定特征系数k3。 第三十九条 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中的所有贷款类型,根据小微企业再保后贷款余额占融资性信用保证险全部再保后贷款余额的比例P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设定特征系数k4。 第四十条 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中的个人其他贷款,根据最近12个月的年化损失率ALR个人其他贷款(最近12个月累计净赔款/最近12个月平均月均再保后贷款余额),设定特征系数… 第四十一条 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中的所有贷款类型,根据最近36个月融资性信用保证险的加权平均综合成本率C融资性信用保证险,设定特征系数k6。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