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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7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信用评级机构从事保险公司信用评级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信用评级机构对不同保险公司进行信用评价时,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评级结果公平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