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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新业务假设、财务口径费用假设、再保险假设和投资假设应符合本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新业务假设、财务口径费用假设、再保险假设和投资假设应符合本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资本变动假设应符合本规则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保险业务相关假设应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未来业务规划、行业现有信息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确定其最优估计,在缺乏经验数据的情况下,可参考行业同类业务经验做合理假设。

赔付率假设应考虑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预测赔付率应以报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评估得到的事故年度最终赔付率为基础,并且应在年度压力测试报告中对赔付率假设的选择理由作出说明。保险公司应区分再保前和再保后分别对赔付率假设作出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