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条 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