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2013年) 三、 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2013年) 三、 三、 保险公估机构进行查勘应细致、及时 (一) 接到报案后,指定查勘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的,及时与保险当事人沟通。 (二) 从业人员到达现场后,主动出示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告知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告知保险当事人可以自主聘请独立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和定损… (三) 告知保险当事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包括真实全面介绍保险事故经过,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回访时客观真实反馈从业人员的服务情况等。 (四) 提醒保险当事人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应保险当事人要求积极协助减少损失。 (五) 全面细致提取证据,详细记录检验标的损坏范围和程度,认真向现场人员调查取证,并由保险当事人签字认可或经联合检验确定。 (六) 告知保险当事人索赔流程,提醒保险当事人按时准备索赔资料。 (七) 按照保险当事人要求,及时提交查勘结论,妥善归档、保存相关文件。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