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五十五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五十五条 保险公估人为政策性保险业务、政府委托业务及社会团体委托业务提供服务的,报酬收取不得违反中国保监会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