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一百零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估人违反本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依照本章规定对该机构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