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七十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七十四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七十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