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七十一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七十一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七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对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察谈话和公告。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