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二节 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二节 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 变更组织形式的。 第二节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