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2020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六条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2020年) 第八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六条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保险代理业务经营管理混乱,从事重大违法违规活动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法人机构应当根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对分支机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撤销或者解除保险代理业务授权等措施。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