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