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六)

(六) 加大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力度。发挥保险资金优势,积极支持铁路、地下管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系统、城市配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完善对基础设施项目主体资质和增信措施的政策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发展力度,探索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公用事业收益权证券化、优先股以及股债结合、夹层基金等新型投资工具和方式,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