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二)

(十二) 加强保险与养老、医疗、家政、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发挥保险对养老、护理等多领域就业的带动作用,提高新型城镇化就业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