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四十一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指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