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九章 审计和备案 第三十七条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三十七条 第九章 审计和备案 第三十七条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灾难恢复项目的建立和管理; 风险评估和管控; 组织协作和授权机制; 业务影响分析; 灾难恢复策略; 应急管理和操作; 灾难恢复预案; 培训和认知; 演练和维护; 公共关系和危机通讯。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