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4 4 计分方法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3分: 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100%; 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50%; 持证率介于[60%,7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