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条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依法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