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5 5 计分方法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3分: 投诉指数超过2; 同一问题被投诉达5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