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199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税区内仅设置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和企业。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