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八条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代表机构提交的工作报告应真实、详尽。 工作报告应准确反映代表机构年度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查。 中国保监会可约谈首席代表及代表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其就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