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一条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其他保险组织”是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保险学术、研究、培训及合作等非营利性活动的机构。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