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十六条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可将针对代表机构的有关监管措施及处罚等有关情况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