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6年) 第二十四条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承担办案职责的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