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2017年) 第五章 保密事项范围的解释、清理 第二十八条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保密事项范围的解释、清理 第二十八条 保密事项范围的解释参照制定、修订程序作出。除涉及特殊国家秘密事项、需控制知悉范围的,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印发范围发放。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