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1951年) 第一九條 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1951年) 第一九條 第一九條 本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會議通過呈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後公布施行。 第一八條 目录 第二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