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