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一章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第六条 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